关于转发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》的通知

各教学院部:

现将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》(教师厅函〔2022〕29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要求组织好本院部教师参加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活动(教师于2022年12月可以进行“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”课程的学习;2023年1月5日—2月28日可以进行专题所有课程的学习)。

一、提高认识、高度重视。要统一思想、提高认识,各部门要把专题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,全面理解把握通知要求,扎实做好动员部署,充分激发教师学习的主动性、积极性,鼓励引导教师参与寒假教师研修,确保将研修活动的通知传达到本单位每位教师。要在暑期研修组织工作的基础上,进一步深化认识,广泛动员,组织教师用好数字学习资源,提升教育教学能力。

把握工作节奏,迅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“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”课程,保证所有教师在开展直播在线教学活动前,熟练掌握软件平台安全保护功能相关操作,全面提升教师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。

二、统筹部署、做好服务。要及时总结暑期研修组织工作中的经验及问题,优化工作措施,为教师学习提供支持服务。用好学习手册等工具,发挥好各教学院部组织管理作用,及时了解教师学习进展情况,发现并解决教师学习中的困难问题,发掘并宣传推广典型案例,推动经验交流,帮助教师顺畅、高效学习。每个院部要确立一名联系人,负责此次寒假教师研修的具体工作,制定工作方案,组织研修活动,回答教师问题,收集电子证书。院部联系人信息表请于2022年12月30日前报教师发展中心。

三、加强宣传、积极落实。通过多种形式,充分激发教师学习的主动性、积极性,鼓励引导教师参与寒假教师研修。要加强理论研究、模型研究,提升专业性。要加强总结,梳理主要做法、工作成效,特别是推进教师发展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。培训结束后,要将参训情况及典型经验于2023年3月9日前报教师发展中心张铮。

附件:

附件1: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(教师厅函〔2022〕29号).pdf

附件2:2023年“寒期教师研修”学习操作手册.docx

附件3:院部工作联系人信息表.xlsx

教师发展中心

2022年12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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